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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2023年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流程
蒙自市2023年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和发放工作流程
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3〕2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创业扶持工作,推进惠利政策真正落地。即日起,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启动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日期为准)和退役3年内(含退役当年,以退役证发证日期为准)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业人员,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进行优秀创业者评选,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者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参加评选优秀创业者的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创业者经营项目具有示范引领性。
(三)经营主体注册年限达1年以上,诚信守法经营。
(四)创业者经营项目吸纳就业2人(含申报者本人)以上(有劳动合同或协议)。
(五)创业主体为独资经营或社会组织的申请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其它合股经营形式的申请人须持有最大股权。
(六)申请人创业主体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属于小微企业。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
1.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未满1年的。
2.申请人在申请期内变更为创业项目最大股权人未满1年的。
3.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为失信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申报起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5日,逾期视作自行放弃申报。2023年10月15日前,大学生创业人员到蒙自市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14办公室,退役军人创业人员到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银河路75号)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二)申报程序
采取自主申报的原则,项目申请人向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开展实地调查,审阅证明材料原件,择优向州级推荐。州级组织专家,依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对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向申请人兑现补贴资金。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项目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证书。
五、其他
2023年度蒙自市大学生、退役军人创业补贴为25名,采取优中选优的方式择优推荐。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克努 电话:0873-3723966
电子邮箱:401057594@qq.com
蒙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周磊磊 电话:0873-3056286
电子邮箱:28757184@qq.com
请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申报材料(含材料报送要求)
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9 月 28日
附件1 蒙自市大学生、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报表(A4双面打印)
文章作者:创业孵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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