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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云南省教育厅: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不折不扣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篇之年,学校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推进内涵建设、党史学习教育、深化综合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把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学校、阳光型学校的重要举措。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不断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做好信息动态更新,持续加大学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有效地促进和保障了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制定印发《红河职业技术学院融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试行)》《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群组管理制度(试行)》《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对学校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对学校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即通讯员初审(一校)、各党支部、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二审(二校)、宣传部负责人三审(三校),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下,由分管院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三审(三校),严格工作程序,从源头确保学校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稿部门必须明确制作信息的公开属性,并注明理由。报各党支部、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并报宣传部审核是否符合规定,审核通过后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公开。三是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详细梳理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原则、形式等各项内容做了规定,实现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明确职责,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学校严格贯彻《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理清信息公开职责,明确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负责管理、各部门具体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细化信息公开清单,积极有序地推进各类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切实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三)多管齐下,推进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依托学校智慧校园管理中心及信息化建设成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建设,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协同办公平台(OA)、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及时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实时公开学校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定期邀请专家和师生代表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积极回应学校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构建办学信息的畅通回路。

(四)多措并举,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学校注重将社会及师生普遍关注的重要领域信息适时公开,不断扩大学校重要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通过网页公告、印发文件等多种形式对招生信息、财务资产信息、人事信息、教学信息、基建项目信息和大型设备采购方面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学校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持续强化“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1.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向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信息公开最主要的途径。

2.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公开信息。

3.通过印发文件、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等形式面向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或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通过党务信息公开栏、院务信息公开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信息。

5.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或QQ等形式对信息公开接受咨询和进行答复。

(二)通过学校官网、微信校园公众号主动公开了以下信息

学校概况:涉及学院简介,包含学院名称、建校时间、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院系设置、专业情况等基本内容。

学校公告:包括党群工作5条、专业建设8条、校园动态47条、招生信息26条。

学校工作制度:包括学院章程、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学院发展规划和学院各部门相关工作制度等。因学校新成立,各项规章制度正在完善中,会依据实际情况适时公开。

(三)通过其他途径公告的信息

院务信息公开栏:根据院务公开的要求,对建设规划与重大改革、招生录取与教育收费、教学科研管理、学生教育管理、人事师资管理、财务收支情况、学院资产管理、基建工程项目、重大设备采购等进行公开。

电话、电子邮箱、微信、QQ、完美校园是学院领导联系师生的桥梁和纽带,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直接沟通的渠道。

(四)对招生考试信息和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的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的公开情况

在学校招生信息专栏,主动公开招生简章、考试与录取规定、考试成绩查询、各特殊类型招生实施办法、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通过媒体报道、网络公示、电话咨询、派出宣讲人员、参与招生咨询会等方式,主动将考生须知、应知、欲知的基本内容,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的公开情况

包括在院务公开栏内张贴公示、公告,通过学校印发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通过州政府财务信息公开栏公开学院“三公经费”支出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相关经费支出情况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投诉方式等信息;定点扶贫资金项目情况信息公开表;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度,学校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较多,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社会公众和师生公开信息的申请。同时,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又专门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针对干部任免、职称评定等教职工关心的工作,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文件、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教职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针对人员招聘、招生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学校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官网、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的互动沟通,并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学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满意度较高。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1年度,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或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度,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领导,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相关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各党支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依规依章进行信息公开,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能直接和准确地获取学院办学信息。但是在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

下一步,学校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并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流程。梳理总结当前信息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流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学院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会、讲座、工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结合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和具体案例的研讨分析,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促进学院信息公开水平整体提升。

三是推进学校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学院各项信息搜集、整理和发布现代化,提升相关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学校自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的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30日



文章作者: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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