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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经费内控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红河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科学精细安排预算。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要以会员职工的需求定项目,以项目促落实,切实保障、维护会员职工权益。
(四)服务职工原则。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权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三条 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二)起草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财务收支决算,合理安排,节约开支。
(三)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填制会计凭证,做好记账、对账、编制会计报表工作。并整理、保管好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做好往来款项的明细,做好财产物资的管理、核算。
(五)保管好财务印鉴。
第四条 出纳岗位责任制度
(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业务。
(二)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私借、私存现金。
(三)现金、支票、空白收据应存入保险柜中,不得随意存放。
(四)严把“收支关”。对各项支付手续要认真复核。
第五条 货币资金、银行支票管理制度
(一)现金收入必须开给收据,并当日入账,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严禁私设“小金库”。
(二)现金结算的范围:(1)慰问金;(2)个人劳务报酬及奖金;(3)正常性、零星办公开支;(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5)不足转账起点的其他支出。
(三)不得将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单位之间不得互借现金,不得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四)出纳收入的现金应专柜存放,不得与个人款项混杂,不得“坐支”现金或“白条”抵库,会计人员对现金的库存情况有权随时检查。
(五)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账,进行库存现金的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六)银行支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由专人负责专门登记。
(七)银行支票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严禁集中一人身上。
(八)必须做好现金和银行支票的保管工作,如发生现金被窃,必须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对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丢失,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六条 工会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预算内一般性开支由主管领导审批;大项支出、须追加预算的支出,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由主管领导审批。
(二)报销凭证要求:
(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必须盖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挖补、刮擦。原始凭证有错误的,不予接收。
(2)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须取得正式发票,收款收据、白条原则上不予报销。
(3)报销附件要齐全。应附清单的必须附清单。
(三)报销审批手续和程序:
(1)经办人签字;
(2)送会计审核;
(3)报主管领导审批;
(4)出纳复核后办理付款手续。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5)原则上当年开支当年报销,特殊情况(12月结账期间发生支出)除外。
第七条 工会预算管理制度
(一)工会根据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在分析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全面地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二)工会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工会年度预算应由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四)工会财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或遇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时,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上报州直机关工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
第八条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工会主席对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账簿与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审查审计监督主要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第九条 监督检查
工会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主动配合国家审计监督。内部会计监督主要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账簿与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 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审查审计监督主要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建立工会内审机构与国家审计机构密切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国家审计的范畴,构建信息互通、分责监督、共同监管体系。
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九)不准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不准到明令禁止的地方组织职工活动。
第十条 本制度由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12月31日
文章作者: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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