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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财务管理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审计整改报告


红河州审计局:

贵局于202259日至711日对我学院2020年至2021年的财务管理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调查。根据《审计调查报告》(红审调报〔20224)和《审计决定书》(红审决〔202214)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班子会议,对审计组所提出的问题结合学院实际逐条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和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存量资金上缴情况方面

1.关于违规拨付工程进度款,以收取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方式,将零余额账户资金3 150 000元转至往来款科目核算问题的整改。

学院的4个设备采购项目” 和“2个建安项目”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已分别于2021319日、2022628日前全部按合同约定支付完成,已全部完成整改。

学院将规范预算资金支付及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严格按《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142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和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杜绝直接或间接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移到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类似行为再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二)往来款项管理及对外借款情况方面

2. 关于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少列42 800元问题的整改。

学院已于202213169号凭证进行了账务调整,将2020年至2021年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42 800元调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学院将严格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合规、合法。

(三)违规收费及奖补资金发放情况方面

3.关于违规代收教材费2 859 872.89元问题的整改。

学院已于202292日(3号凭证)将2022630日结余的教材费2 005.63元做审计罚没收入,上缴省财政处理。

学院将严格执行《云南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发改收费〔20091680号)的规定,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教材费不再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由教材供应商直接与学生据实结算。

4. 关于未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问题的整改。

学院已于2022930日(76号凭证)从学费中安排专项资金120 000元作为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制定了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平抑基金的监管,并时对学生食堂进行补贴,抑制饭菜价格过快上涨。

学院将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长效运行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教后〔20137号)的规定,建立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价格上涨情况,适时对学生食堂进行补贴,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

5. 关于应助未助三类学生114名问题的整改。

2021应助未助三类学生114名中有2名学生已退学,学院已将仍在校就读112名应助未助学生纳入了2022年秋季学期受助名单,享受资助优惠政策。同时于202297日(4号凭证)完成了112名应助未助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补发工作,将应补国家助学金420 000元足额发放到学生资助卡。

学院将严格落实《关于印发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3号)、《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号)国家资助政策,确保重点保障学生应助尽助,不漏一项、不少一人,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四)财政投入和基建项目完成情况

6.关于违规使用前期经费308 706元问题的整改。

学院已于202253175号凭证对学院围墙(临时)建设215 000元、编制政府专项债券实施方案50 000元、监理费437 060元进行了调账处理。

学院将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暂行规定》(财建〔2006689号)的规定使用前期经费,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核算。

7.关于基建项目列支核算错误3 005 180元问题的整改。

学院已于202253175号凭证进行了账务调整,将2020年至2021年计入“业务活动费用”科目的3 005 180元调入“在建工程”科目对应项目明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待摊投资),此调账分录已包含第六个问题所列事项。

学院将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规定,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核算,为后续建设核算管理打好基础,确保固定资产建设移交的真实完整。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

8.关于未按预算批准用途支出89 982元问题的整改。

学院将规范支出渠道,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预算资金,确有需要进行调整的,认真履行报批手续,杜绝自行调整预算资金的行为再发生,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9.关于见习期老师5人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改。

学院5人见习期老师违规兼职问题已于2022630日前全部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学院将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规定,依法依规支持和鼓励教师创新创业,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兼职管理制度。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情况方面

10.关于无自主经营学生食堂问题的整改。

由于学院成立之前,食堂就已经转让其经营权,以致学院无自主经营的食堂。学院已向红河州教育体育局作了专题报告,正在协调有关方面,争取解决此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学院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学习培训工作,强化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对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度的学习,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业务素质,严抓贯彻落实,提高履职水平。

(二)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针对学院新筹建的实际,多渠道、多层级到同类高校进行学习调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相应的监管机制,强化监督,堵塞制度漏洞,做到规范运行,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多方积极筹集资金推进职教园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学院(宿舍、食堂)建设项目、学院实训用房建设项目的落实,改善办学条件。后续建设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落实项目建设五制要求,加强对参建各方的督促管理,争取项目尽早建成,发挥功效,提升师生办公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积极报告,协调解决食堂经营问题。针对食堂管理历史遗留问题,主动向上级报告反映,协调有关方面,理顺责权利关系,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长效运行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食堂自办率、平抑基金等刚性要求,以期降低伙食费标准,惠及广大师生。

今后,学院将深入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增强经济责任意识,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安全发展。

 

 


文章作者: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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