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5—202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10-30 浏览量:0次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5—202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相关通知要求编制,统计期限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报告由学校办公室(党委巡察办)牵头,统筹汇总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全面客观反映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开展、公开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工作概述

本年度,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民主办学、办好人民满意职业教育的重要抓手,严格恪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工作原则,把信息公开深度融入办学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监督全过程,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公众对学校办学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对照上一年度工作基础,学校着力补齐制度短板,强化顶层制度供给。针对过往制度滞后、业务流程不够统一规范等现实问题,2026年学校将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列为校务治理重点改革任务。由学校办公室牵头组织《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制度(试行)》起草工作,广泛征集各二级单位意见建议,同步开展政策合规审查、保密风险研判,经2026年第六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正式印发,于2026年9月16日起施行。新制度共计六章二十七条,厘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各二级单位权责边界,压实“谁产生、谁公开、谁审查”的保密审查主体责任,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信息划分标准,细化公开时限、受理办理、答复反馈、监督追责全闭环管理要求,从制度层面夯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根基,实现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制度落地实施后,学校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与二级学院分工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工作运行格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学校办公室(党委巡察办)承担日常统筹协调、申请受理答复、年度报告编制等综合事务;纪检监察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明确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专职联络员工作机制。对标教育部50项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逐项压实业务责任,聚焦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等师生社会高度关切重点领域,统筹线上线下各类公开载体,推动信息公开从单项事项公示向全过程校务公开迭代升级,持续提升学校办学透明度与治理效能。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全校各部门、二级学院依托校园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校内OA系统、专题会议、正式文件、校园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元渠道,新增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281条。其中,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对外公开发布信息约1245条;通过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代会等会议纪要、内部文件形式公开内部校务信息约36条。信息公开总量较上一年度实现大幅增长,公开频次、覆盖广度显著提升。

(二)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学校严格对标《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50项公开事项,结合高职办学实际,聚焦办学运行关键环节、师生群众急难愁盼、社会公众重点关切,全方位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

1.学校基本办学信息。依法公开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二级学院布局、专业建设布局、在校生规模结构、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发布学校章程及校内规章制度汇编;公开教代会制度、教代会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制度及年度履职报告;发布学校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部署、年度工作总结、本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综合校务信息。

2.招生考试信息。坚持招生工作全流程公开,及时发布招生章程、年度招生计划、特殊类型招生相关办法;公开考生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数据、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对外完整公示招生咨询、考生申诉渠道,落实新生入学复查相关问题处置公示,主动接受考生、家长与社会监督。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财务、资产系列管理制度;依法公开仪器设备、图书物资采购、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全部相关信息;按时公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全套报表;公开各类收费项目、收费政策依据、收费标准以及投诉举报渠道;同步公开受捐赠财产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事项。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开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完整公开中层干部任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招聘结果公示;对职称评审、绩效考核、岗位聘任等教职工高度关注事项按要求公示,充分保障教职工知情权与监督权。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师资队伍结构、新增与停招专业清单、全校课程开设情况、实践教学学分占比等核心教学指标;公开发布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就业服务举措、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以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办法、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学生奖惩、学生申诉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奖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切身合法权益。

7.学风与学术建设信息。公开学风建设组织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调查与查处工作机制,筑牢学术诚信制度防线。

8.对外交流合作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中外合作办学、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公开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事件调查处置等相关重要信息。

9.“三重一大”事项公开。对于党委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权限范围,通过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内OA系统等渠道依规公开,强化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三)公开途径和方式

学校持续构建“外网面向社会、内网服务校内、会议传递校务、新媒体拓展传播”的立体化信息公开传播矩阵,实现不

同受众获取对应公开信息。

1.校园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公众的首要渠道,集中发布清单对应的各类公开事项。校内OA系统面向教职工发布仅限校内知悉的校务文件、会议通知、工作报告,区分内外公开边界。

2.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平台:将部门预决算、岗位聘用管理等法定报送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州教育体育局,依托主管部门官方平台对外公示,落实向上报送与对外公开双重要求。

3.会议公开:充分运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层干部工作会、专题座谈会等载体,向校内管理层、全体教职工通报学校重大改革、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4.新媒体及线下载体:依托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通知、办学动态;利用校园广播、公告栏、电子显示屏面向在校师生开展线下公示、通知发布,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规定,积极收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水平,截至2026年8月31日,未发生不予公开的情形,未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工作评议情况

招生录取、财务收费、物资采购、人事招聘、学生奖助学金评审,仍是师生、社会公众关注度最高的信息公开领域。招生工作方面,学校通过印制招生简章、官网专栏、线上线下咨询宣讲、电话答疑等多渠道做好政策解读;财务收费、资产采购通过网站专栏、校园公示栏常态化公示;人事招聘、干部任免同步通过校内外平台发布公告。结合日常接访、意见征集、领导接待日收集反馈情况,校内外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评价良好,普遍认可学校坚持依法依规、如实公开校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持续提升。

五、信息公开工作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学校未收到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群众举报,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本年度,学校以开展“制度建设年”为契机,不断推动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及时收集、回应师生在教学、学习、生活中的各类诉求及好的意见建议,督促职能部门闭环处置各类问题。但对标教育部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对照广大师生、社会公众的现实期待,结合新制度落地运行实际,仍存在部分短板弱项:

1.公开平台数字化建设尚有短板。学校官网信息公开专栏检索查询功能不强,部分栏目资料归集分类不够规范,多平台之间信息同步更新存在时差,平台技术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制度宣传普及力度不足。部分教职工、在校学生对学校新出台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范围、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知晓度不高,没有充分发挥制度的作用。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优化线上公开载体,梳理规范官网信息公开栏目,完善资料分类归集,建立多平台信息同步发布机制,杜绝多头发布信息不一致的情况。

2.拓宽宣传渠道,依托教职工会议、新生入学教育、部门工作群推送等形式,普及主动公开范围与依申请公开途径,更好地以信息公开助力学校治理。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10月30日

来源: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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