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职业技术学院(红河职业技术学校)关于招生工作的严正声明
时间:2026-05-20 浏览量:0

各位考生及家长:

为保障广大考生家长正当利益,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的不明背景的企业、机构、个人借我校名义开展招生工作及对外宣传的不实言论,学校官方郑重声明如下:

一、学校简介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红河州人民政府举办、业务接受云南省教育厅指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大学专科)。2025年1月,红河州人民政府整合红河州农业学校、红河州财经学校、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等3所公办职业学校机构、职责及办学资源,组建红河职业技术学校(中职),与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一套党政班子、一套内设机构、两块牌子”一体化办学。2025年5月,学校机构规格由正处级调整为副厅级。

学校下设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代服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应急救援学院、智能建造学院、现代农业学院、数字商贸学院、智慧交通学院、建水紫陶产业学院、体育运动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综合高中教学部等13个二级教学单位,分蒙自校本部和建水校区办学,占地1456.35亩,建有图文中心、活动中心、培训中心、信息中心、教学楼、实训楼、体育馆、游泳馆、训练馆等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及汽修工程技术实训中心、机器人技术实训中心、幼儿保育技术实训中心、信息技术实训中心、中草药栽培加工技术实训中心等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实训场所,可容纳学生30000人。目前全校共有在校生26198人,教职工1250人。

二、招生专业及层次

学校开办有32个大专专业和35个中专专业,招收初中起点(三年制中专、五年制大专)和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的考生。招生专业及具体事项请查询《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校)2026年招生简章》。

三、关于我校招生工作的严正声明

(一)红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红河职业技术学校(中职)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团队、中介及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不在校外设立任何新生报到点、交费点、咨询点,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二)学校不会主动给学生及家长打电话、发短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请广大考生家长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三)任何个人或机构未经我校正式授权,擅自以“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校)招生咨询”等相关名义开展直播、建群、收费咨询、购物、带领参观校园等,均属违规行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任何私人账号发布的招生信息(如“保证录取”、“降分录取”、“提前缴费暨入学”等)均涉嫌虚假违规宣传,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以防财产损失、个人信息泄露或上当受骗。学校不会通过电话、短信或私人账号等索要学费、住宿费等任何费用,相关费用请到校交付。

(五)学校在校师生应自觉维护学校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未经许可的招生宣传活动。对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据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六)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校)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请广大考生及家长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信息,谨防受骗。

(七)特别提醒:按相关政策规定,初中起点(中职)考生一旦录取必须按录取结果就读,不允许调换学校和志愿,请审慎填报志愿。

(八)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校)招生信息仅通过以下途径发布:

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hhvtc.cn/

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官方QQ群号:385239848(中职)、497955736(高职)

学校官方招生咨询电话:0873-3055111、0873-3055222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云南招考频道(https://www.ynzs.cn)等正规备案渠道。

特此声明!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20日

作者: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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