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4736 学院简介: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高职专科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毕业后颁发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学院由红河州人民政府主管,业务接受云南省教育厅指导,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织招生工作组,负责全省招生宣传、咨询和部分专业考试工作,并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和指导、监督下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2023年学院23个专业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大数据与会计、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陶瓷设计与工艺、跨境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技术、生态农业技术、应急救援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运动训练、智能建造技术、畜牧兽医、烹饪工艺与营养、美容美体艺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书画艺术、种子生产与经营、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条 学院高职专科录取的学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招生统一考试或者云南省三校生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一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必须通过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艺术、体育类考生成绩合格才能填报我院志愿。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同一投档批次中,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志愿先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即专业分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不含照顾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缴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我院收取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400元/学年(带独立卫生间);教材费400元/年(预交)。 第十五条 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第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红河州职教园区 邮编:661100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hhvtc.cn/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传真:0873-3055111 3055222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2023-04-25
公共服务学院开展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会
2023-04-21
习近平致信祝贺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日致信祝贺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向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习近平在贺信中指出,100年来,云南大学秉承“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的办学精神,扎根祖国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习近平强调,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希望云南大学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云南大学始建于1922年,1923年正式开学,是我国西部边疆最早建立的综合性大学之一。建校百年来,云南大学先后培养了30余万名各类人才,为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稳定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贺信全文】习近平致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的贺信 值此云南大学建校100周年之际,我向全体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100年来,云南大学秉承“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的办学精神,扎根祖国西南边疆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希望云南大学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升办学水平,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习近平 2023年4月20日
2023-04-20
万卷共知 好书共读 | 教师教育专业党支部、财经商贸专业党支部联合开展“世界读书日”主题党日活动
2023-04-19
普洱市政协副主席左永平率队到红河州职教园区考察调研
2023-04-14
学思践悟 细照笃行| 红河州职教园区院校“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圆满结束
2023-04-13
清明祭英烈 丰碑励青春 ——公共服务学院组织开展升旗仪式
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牢记历史使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4月10日上午,公共服务学院举行“清明祭英烈丰碑砺青春”主题升旗仪式,学校领导及五个学院全体师生参加仪式。 仪式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开始。迎着朝阳,国旗护卫队队员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护送国旗走向国旗台。奏国歌,升国旗,雄壮的国歌声响彻校园,五星红旗缓缓升起。 仪式上,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红河州农业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普绍林同志针对近期学生的安全、卫生等方面提出存在问题,要求各学院针对宿舍卫生问题作出具体整改,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国旗下,公共服务学院美容美体2班的赵冲同学以《又至清明缅怀先烈》为题,表达了对革命先烈崇高的敬意,希望大家能继承先烈遗志,厚植爱国情怀,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本次主题升旗仪式旨在铭记那些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做出巨大贡献而牺牲的英雄烈士,增强我校师生爱国主义意识和民族自豪感,努力在全校营造传承英烈精神、奋进新时代的良好氛围。
2023-04-11